建立兒少保護第一道防線 中市府貫徹責任通報機制
鄭建勳\臺中報導
保障兒童安全,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加強嬰幼兒疏忽、不當對待及虐待辨視教育訓練,並貫徹責任通報機制,醫事、社工、教育、保育、警察等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發現兒少受到虐待或其他不當對待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應立即於24小時內向主管機關通報,卻未依法通報者,市府依法裁罰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社會局表示,保育人員包括托嬰中心、安置及教養機構等人員,托嬰中心提供照顧嬰幼兒人員發現兒虐,也必須依法通報,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通報後,立即收集各項資訊,包括通報史、戶籍資料、受虐狀況、時間、地點等,24小時內必須前往確認兒少人身安全。
為強化通報工作,市府社會局將針對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和托嬰中心加強嬰幼兒疏忽、不當對待及虐待辨視及教育訓練,強化托嬰中心內部主動性,強化其對法令的認知及事前預防覺察,建立兒少保護的第一道防線。
社會局呼籲,通報人毋須擔心個資洩漏問題,無論任何人、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從業人員等,只要知悉任何確證或疑似兒虐情事,立即撥打113專線或通報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專線:04-22289111轉38800。
除此之外,為協助托育人員舒緩照顧壓力,社會局擴大辦理托育人員身心健康、專業成長、情緒管理、壓力調適等專業訓練課程,托嬰中心等如有課程需求,也可自行辦理專業訓練課程,若屬社會局協力托嬰中心,辦理專業課程或其他員工福利方案,亦可向社會局申請每年2萬元補助,打造友善職場環境。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