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大門一定要拆?國土署重申「避難不礙」原則:這兩類鐵門才須改善
記者董唯宣\臺中市報導
針對近期民眾高度關切家中大門是否因公安申報而面臨拆除命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 2026 年 4 月 27 日做出明確回應,強調住家大門的裝設應以「不妨礙樓梯避難」為核心標準。國土署重申,政府推動公安檢查的初衷在於落實居住空間的合法使用,維護全體住戶的生命安全,並承諾會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在確保逃生動線暢通的同時,盡力避免對民眾日常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對於檢查過程中蒐集到的各項建議,中央與地方政府也將納入未來政策精進的參考,期盼全民共同打造安全無虞的居住環境。
國土署進一步說明,關於大門是否拆除的判斷重點在於「是否阻礙逃生動線」。根據 2026 年 4 月 2 日與六都及相關團體的討論共識,檢查原則主要分為兩大項。首先,建築技術規則中關於迴轉半徑的規定是在 1982 年 7 月 15 日修訂,基於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該規定僅適用於修法後申請興建或變更用途的建築物。其次,若鐵門外開後的半徑與逃生路線重疊,導致緊急時刻阻礙他人逃生,則確實有拆除或改善的必要。這項標準旨在釐清民眾疑慮,避免因誤解政策而產生恐慌。
為了提升國民居住安全與防災韌性,內政部已逐步擴大公安檢查範圍。自 2023 年起,8 層以上未達 16 層的住宅類建築物須每 3 年辦理一次公安申報;2025 年起,6 至 7 樓的集合住宅也納入規範,申報頻率為每 4 年 1 次。國土署強調,樓梯逃生空間是否暢通,是意外發生時保命的關鍵。生命無價且無法重來,呼籲社區與民眾若發現自家大門確實影響逃生動線,應主動配合改善,共同守護家園安全。透過日常生活的防救災落實,才能在關鍵時刻保障眾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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