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處長、人事處代理處長等人 到監察院接受約談
鄭建勳\文
有關臺中市議員楊永昌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一事,監察院林雅鋒監察委員今天下午2點30分,約見前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長曾國鈞以及臺中市政府政風處張榮貴處長等多人,就楊永昌市議員涉案情節再進行深入調查。
今天同時被約談者,除了前地政局長曾國鈞外,臺中市政府政風處長張榮貴、人事處代理處長陳杉根、地政局劉志能副局長、測量科張東欣科長、測量科第一股盛賢隆股長、人事主任陳漢津、政風主任邱世穎等人。
據了解,林雅鋒監察委員對曾國鈞局長的實話實說表示敬意,林監察委員說,她在開委員會會議時,已經看過曾局長當初的約談記錄,並表示,公務機關必須要有擔當、敢講真話的人,否則,政風「陽光法案」永遠無法落實。
林雅鋒監察委員指出,臺中市政府設立的「日南服務中心」,到底有沒有發揮功能表示質疑,她認為這是楊永昌議員為他媳婦爭取輕鬆的閒缺,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這種作風相當不可取。
林雅鋒監察委員對曾國鈞局長任內將約聘僱、測量助理、約用人員改為公開考試表示非常贊同,她當場要求人事處代理處長陳衫根,今後全市政府各機關應比照地政局甄選辦法辦理。
據悉,林雅鋒監察委員並沒有隔離約談,因此出席者也都聽到交談內容。
今天陳文嘉沒有被約談,據了解,去年11月中旬,監察院派二位調查專員到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約談陳文嘉,就楊永昌議員涉嫌人事關說一案進行詢問時,陳文嘉總是以「忘記了、不知道」推卸責任,有掩護楊永昌議員之嫌。
林監委當場問政風處長張榮貴,陳文嘉沒有向政風人員填寫關說報告,是否有相關法規予以懲處?
林雅鋒監察委員針對陳文嘉的避重就輕,相對於曾國鈞局長肯說實話,林監察委員稱讚曾局長是有擔當的公務員。
未來調查結果如何,本刊將持續追蹤。
「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例
資料來源:監察院
日期:2012/03/13
某市議員A,對於市政府及所屬官員具有職務監督關係,卻憑恃其議員身份,推薦其兒子(關係人)至市政府任職,其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關係人之利益,與本法第7條規定有違;縱本案並未發生關係人受市政府僱用之結果,但對市議員A之違法責任並無影響,仍依本法裁罰100萬元確定。
解析: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市議員對於市政府具有監督權限,議員對市府人員所為之請託,對市府官員之相關行政行為決策,具有相當程度之影響力。本案市議員明知其與市府官員之職務監督關係,卻要求市府官員僱用其子,欲使其獲有受僱用之人事利益,其違反本法第7條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或方法,圖關係人利益之規定,洵堪認定。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