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議員諸公引以為戒
鄭建勳◎臺中報導
俗話說:「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抬頭不見、低頭見」,這是與人交往當有「利害」衝突時,解決紛爭善後的方法之一。
另外,則是對方使出欲置人於死地的手段,要「逼人逼到絕路上」時,唯有「該忍則忍不可氣短」;忍到、等到時機成熟、壯大了,既然對方不給活路,那可是要「該狠則狠、不可手軟」了。
去年,臺中市議員楊永昌及其身邊嘍囉,對前地政局長曾國鈞「文攻武嚇」,甚至以涉嫌「圖利」到處告狀,上至台北監察院、廉政署、調查局下至臺中地檢署、審計處、市調處……,結果這幫人等的詭計根本是「空籃子打水、白忙一場」!
曾國鈞「毫髮無傷」,讓氣焰囂張至極的楊永昌及其身邊狂妄無知的小嘍囉,眼見詭計不得逞而失望至極!一夥人猶如洩了氣的皮球「軟」趴趴的~再也不敢囂張狂妄、更是「硬」不起來!
楊永昌及其身邊嘍囉以為「羞辱」完曾國鈞,兩手拍拍就當作啥事都沒發生一樣、事情就這麼的了了?
詎料,事隔半年,也就是去年新朝獲得權勢上台、曾國鈞局長公務生涯宣告結束日起,本刊在這段時間的「潛滋暗藏」,用心「蒐集」到手的「情資」,直到今年1月,眼見「時機」成熟、也無後顧之憂了,在社長一聲令下,「新華報導」發起全線總反攻。
一連5個月的「重砲」轟擊,在在擊中楊永昌的「罩門」,讓他再也承受不了,今年3月、5月連續2次,在臺中市議會大家長--林士昌議長出面「緩頰」、說項下,本刊始暫停對楊某涉嫌偽造公文書的連續報導,畢竟刑責是一罪一罰,他受得了一年12次的報導嗎?
如今,楊永昌議員面臨「違反選罷法」官司,經臺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當選無效」,已經提起上訴,焦慮等待著二審的宣判。
另外,選舉期間因「偽造公文書及違反選罷法」,臺中地檢署檢察官2個月前也提起公訴。楊永昌目前多起官司纏身,困擾難免。
昨天,監察院林雅鋒監察委員,以楊某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調查,也已經告一段落。
據暸解,楊某涉案程度因事證明確,恐將被監察院處以100萬罰款…。上述的官司加上監察院的調查,可謂是「雪上加霜」、「屋漏偏逢連夜雨」了!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是孟子引述尚書「太甲」篇中的一句話,意思是說:自然界給人們造成災害,人們或許尚能逃避而得僥倖生存;但人們自作的罪孽,卻是要自行承擔惡果,是無法逃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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