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卡死永續債 議員籲中央別再用老規矩管新工具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政府今日(4/14)進行的市政專案報告,台中市議員林昊佑於質詢中嚴正指出,目前中央對永續債的法規設計嚴重落後時代需求,地方雖有意願試辦,卻被過時制度層層綁住。他呼籲中央應儘速制定永續債專法,別再用傳統公債思維處理未來城市的財政工具。
林昊佑指出,目前地方政府若要發行永續債,仍須遵守《預算法》、《公債法》等傳統財政規定,包含高度自償性要求與使用限制,對於綠地、公園、節能設施等「社會效益高但金流效益低」的非營利案源極為不友善。他痛批:「新加坡幾年來已發行近三千億台幣的永續債,甚至能推50年期的長債,台灣到現在還在卡法規、講自償,這樣我們怎麼推動轉型?」
林議員進一步指出,永續債本質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城市韌性與公平正義政策,若仍以傳統公共建設的財務邏輯進行審查,將導致地方無法順利啟動。他批評:「我們不是不能做,是中央不讓地方做。」
他也點出實務推動上遇到的幾項困境:第一,財政部審查態度過於保守,常以財政風險為由拖延核可;第二,現行審查機制過度強調自償能力,使許多真正具備永續價值的計畫被排除在外;第三,地方政府因經驗不足、缺乏對應人力與制度支援,即使想做也寸步難行。
林昊佑呼籲中央應比照國際經驗,建立明確的永續債法規架構,允許部分非營利性案源以社會與環境效益作為發行依據,並設立永續債評估專責機制,協助地方降低認證與行政門檻。他表示:「不要讓地方變成永續政策的代罪羔羊,我們需要的是制度支援,不是制度阻礙。」
他最後強調,台中市本身財政穩健、信評良好,若中央鬆綁制度、給予明確路徑,目前高雄、台北都在盡力推動公債,財政部雖口頭鼓勵地方推動,卻未提出具體配套方案,迄今無一可資仿效的示範案例。,「不要讓地方像是盲人摸象,試錯的成本會是全民買單」。
台中市政府近年在財政紀律方面表現穩健,已完成《臺中市公債自治條例》與標售作業要點的制度設計,並連續數年達成歲入歲出結餘、人均負債逐年下降,成功爭取統籌分配稅款挹注。林昊佑議員肯定盧市府上任以來的財政紀律,並指出「正因為台中具備良好的財政體質與制度基礎,是六都的財政模範生,更應勇敢走在財政創新的前端,擴大市民福祉,」,呼籲中央應信任地方,給予充分制度空間,授予更多彈性空間,中央若持續保守,地方推動轉型的藍圖只會淪為空談。唯有法規鬆綁,台中才能發揮財政韌性,真正為市民打造永續宜居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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