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13新光百貨爆炸案》看盧市長的應變能力
《 鄭杰的觀點 》
《213新光百貨爆炸案》發生後,臺中市長盧秀燕的處置作為受到全國廣泛關注。事發的第一時間,盧市長帶領主管機關首長立即前往事故現場,展現出對事件的重視和關懷。
盧市長主要作為予人印象深刻。快速反應是盧市長在爆炸發生後迅速抵達現場,與此同時,下令市府成立災害應變中心二級開設,親自指揮救災工作,要消防等同仁就災難現場,展開救治及搜索,確保傷者得到及時救治。與此同時,現場進行必要範圍的交通管制,讓現場人員有處置、救難等工作,有不受干擾的空間。
盧市長也透過媒體,隨時向公眾通報事故進展,並呼籲臺中市民保持冷靜,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市政府也提供資源支援受災民眾,對於澳門旅客的救治更是不遺餘力。一天內親自到醫院探視傷者,要求醫院給予最好的治療、對於不幸去世者家屬予以擁抱安慰、並允若給予協助,包括心理輔導和經濟援助。
《213年新光百貨爆炸案》發生,盧市長同步進行各項災情的救助,並強調事故後的防災檢討,要求相關單位檢討安全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發。
盧市長也呼籲社會各界共同關心受災者,並以市府公權力介入,啟動各種專案協助受到影響的家庭及新光三越當天消費者的損失。
盧市長這些作為反映了她領導團隊的能力,以及對於重大災難的應變能力,更彰顯出她對於市民安全的重視以及對社會責任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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