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進學子及行人安全,致用高中校門前方路段劃設標線型人行道
記者黃登洲\報導
臺中市大甲區甲后路335巷由甲東路至水源路452巷110弄,路長155公尺,是東陽國小及致用高中學生上下課行經要道,經常人車搶道、險象環生,經學校、當地人士及里長向市府反映,民政局便要求公所進行地方協調,經公所及里長向附近居民溝通取消路邊停車並劃設人行道,為此多次拜訪居民溝通,終於獲得居民的配合和支持,並於取得共識後,由民政局協調盧市長動用市長二備金,經大甲區公所努力趕工,已於東陽國小旁路段畫設一段「標線型人行道」讓學童及行人有安全回家的路。
劃設完成後,校方及民眾皆表示終於解決人車爭道情形,一開始認為困難很多,沒想到可以完成,並感謝附近居民的支持。
大甲區公所顏金源區長表示,甲后路335巷以往路側停車,還有電桿擋道,影響行人及學生通行安全,經市府指示後,公所旋即針對車道及標線型人行道做細部規劃設計,並會同廠商實地踏勘後即進場施作。在維持現有車道前提下,以電桿為邊界向外規畫人行道,民眾可行走範圍包含溝面寬度約有2公尺,並串聯甲東路的標線型人行道,型塑完整的行人通行環境,改善人車爭道情形。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提醒大眾:標線型人行道僅限行人行走,車輛均不得進入,並不可設置障礙物影響行人通行,警察局將配合加強取締違規車輛,除擴增友善人行活動空間外,汽機車駕駛人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共同建立尊重行人及友善駕駛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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