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第五公墓火災殃及荔枝樹 受害民眾要求賠償 建議成立「公墓巡守隊」或請「守望相助隊」制止公墓火災發生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清明期間各地公墓火災頻傳,民政局編列4,600萬元防範公墓火災經費,看不見成效,市議員李天生13日在議會質詢反映,太平區第五公墓傳出嚴重火災,並且延燒燒死鄰近不少荔枝樹,要求市府給予補償,同時建議成立「公墓巡守隊」或請「守望相助隊」協助,制止公墓火災不斷發生。
李天生表示,此次清明節,太平第五公墓傳出火警,先後延燒六次,造成墓地一片焦黑,鄉親祖墳遭到焚燒,火勢並一路延燒到鄰近荔枝園,受損面積約2,000平方公尺,計6、70棵50年的荔枝樹遭到燒死,兩位受害農友要求賠償。
李天生強調,第五公墓清明緃火的多是公墓「土公」,由於喪家無法前往打掃,或是無法親臨祭拜,多委託土公代為管理維護,每門公墓每年收費約6千元,只是這些土公並不盡職,在清明期間放一把火將公墓雜草燒掉,省時省力,卻引發公墓火災,累死消防弟兄。
他批評,民政局每年編列4,600萬元公墓防災經費,推動加強宣導、清除雜草、提供水袋、金紙集中焚燒等預防措施,結果禁不起考驗;建議成立「公墓巡守隊」或請「守望相助隊」協助清明期間公墓巡守任務,有效制止公墓火災。
李天生感慨,清明期間,本市曾經傳出公墓火災延燒到鄰近建築物事件,石岡區、北屯區及太平區並且發生民眾燒金紙不慎引火被燒死案件,各級機關並未記取教訓,至今公墓火災仍然繼續發生,值得痛加檢討。
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發生火災是個人因素,要追究緃火人士負責,並不適用國賠;民政局長吳世瑋強調,雜草焚燒面積由5萬平方公尺減到1、1萬平方公尺,已經大幅減少,會後將請生管處長實地前往瞭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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