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風暴:民眾黨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公職倫理引發深思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於今日(13日)發布聲明,針對黨籍立法委員李貞秀的違紀案件作出嚴肅處分,決議依據《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相關規定,即日起開除其黨籍。此一事件不僅在政壇投下震撼彈,更引發社會對於政治倫理與公職職責的廣泛討論。
據中評會指出,此案源於全台數百名黨員的具名檢舉,隨後由中央委員會移請評議,並由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提供相關事證以供調查。在評議過程中,中評會特別邀請了陳清龍總召與李貞秀委員到場說明,以期全面釐清事件始末。
中評會經審慎認定,李貞秀委員的違紀事實明確,其言論與行徑已嚴重損害民眾黨的聲譽,並破壞了黨內的和諧氛圍,且此類違紀行為具有連續性。更為關鍵的是,中評會揭露,李貞秀委員在2026年4月7日的會議中,曾提出將「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交換條件,要求獲得特定金額的補償。此舉被中評會嚴正指責為將公職職務交易化,嚴重悖離了政治倫理的核心價值。
儘管黨團總召陳清龍曾就「不分區立委」所代表的公益性質及其應盡義務,向李貞秀委員進行規勸,然而李貞秀仍堅持以金錢作為辭任的前提。中評會強調,此種行為已嚴重侵蝕政黨所應秉持的誠信原則,並對民眾黨的整體形象與社會信任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害。
最終,中評會依據《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六條規定,認定此案情節重大。經出席委員提案並獲得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一致同意對李貞秀委員予以除名處分。中評會強調,此案事證明確,其決議過程明快且果決,充分展現了民眾黨對於任何違紀行為絕不姑息的堅定立場,旨在維護政黨的清廉與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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