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外埔綠能生態園區」廚餘增量回饋金不打折!中市環保局:回饋金可用於教育文化等公益用途
記者董惟宣\臺中市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9)日進行第4屆第8次定期會第3次會議,市議員施志昌關心「外埔綠能生態園區」廚餘年處理量增加後的在地居民回饋金。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說明,園區除原規劃每年5.4萬公噸厭氧發酵設施外,新增每年3.6萬公噸「高效堆肥系統」,堆肥前處理產生約80%廚餘水,會再進入厭氧發酵設施發電並進行售電回饋,因此回饋金將隨廚餘處理量增加。
環保局表示,依據現行「臺中市外埔綠能生態園區回饋地方自治條例」,並無限制特定處理方式始能售電回饋;對於各界與議員提出的修法建議,正積極進行意見彙集與研析,將持續了解地方及各界意見,檢討回饋機制,兼顧地方權益與資源循環發展。
此外,針對議員建議回饋金可部分補助在地學子出國比賽、國際交流等教育文化用途,環保局表示,現行自治條例明確訂定回饋金運用範圍,已涵蓋體育、藝文、教育等多元面向運用,另亦可進行公共設施興建、環境綠美化、補助社會救助、弱勢關懷慰問、醫療保健、居民文康、敬老慈幼、環境保護教育觀摩宣導及提升生活環境品質等公益事項,回饋區域可依據自治條例自主運用,達成綠能轉型與地方共榮的雙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