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114年交通罰鍰進帳29億元 議員林祈烽批交通及道路工程有錢還是做不好
記者胡光志\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專案報告質詢,議員林祈烽指出,台中市目前已設置76處科技執法,市府不斷強調科技執法讓事故與違規件數下降,但真正降低交通事故的關鍵,並非不斷開罰,而是後續道路工程、標誌標線及行車動線改善。林祈烽質疑,去年台中市交通違規罰鍰收入高達近29億元,但真正投入交通工程與安全改善措施卻僅15.37億元,僅占五成多,要求市府應建相關立制度,讓交通罰鍰全數投入交通安全及道路改善,確實守護民眾的用路安全。
林祈烽批評,許多路口都是等到民眾不斷違規、累積大量罰單後,市府才開始檢討道路設計,這樣的邏輯根本本末倒置,若一個路口一年可以開出數萬張罰單,市府第一時間應該優先檢視標誌標線、號誌配置及道路設計是否容易誤導用路人,讓民眾容易違規或肇生事故,而不是一味依賴科技執法維持秩序,讓警察局忙著製單開罰。
林祈烽更指出,台中市近年推動人本交通,卻常因經費不足,導致人行道改善、行穿線退縮、設置行人庇護島、校園周邊通學動線改善工程一拖再拖,甚至連樹木浮根造成人行道破損,都得排隊多年才能改善。既然交通違規罰鍰一年高達近29億元,市民當然有權知道,另外一半沒有投入交通安全的經費究竟花到哪裡?是不是拿去辦理購物節及鍋烤節?
林祈烽要求,市府應建立明確制度,規範交通罰鍰應全數投入交通工程及道路改善,並公開事故熱點、違規熱點及年度改善計畫,把每一分交通罰鍰真正用在提升交通安全,而不是讓科技執法淪為增加市庫收入的提款機。林祈烽強調,交通安全應該透過完善的道路設計,引導民眾遵守交通規則,而不是讓民眾因害怕收到罰單才守法,未來所有科技執法建置,都應先完成交通工程改善評估,落實「工程優先、執法為輔」的原則,才能確實保障交通安全。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交通違規罰鍰進入市庫以後,會使用在交通安全改善上,其範圍涵蓋工程、執法、教育及宣導上,相當廣泛,而目前光就交通工程與安全改善,去年就投入罰鍰收入的百分之53.13。他認為,執法與工程應該並進,科技執法的設置,係依據事故樣態的多樣性去判斷,若有某處長時間發生交通違規,就希望藉由科技的力量,去改善民眾使用方式,也減輕警察執法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