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發文恐嚇法官檢察官 違反個資法遭判刑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2026年1月13日,就一起因網路言論引發的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作出宣判。被告戴瑞甯與林惠珠因在社群媒體上,針對京華城案的承審司法人員發表恐嚇性圖文,雙雙遭判刑。
本案起因於被告戴瑞甯長期關注京華城案,並在臉書上創立「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2025年7月,在京華城案被告配偶墜樓身亡事件後,戴瑞甯因不滿偵審過程,竟非法蒐集並利用承辦此案的11名檢察官照片,製作成一張帶有血跡、並寫上「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字樣的合成圖,上傳至粉絲專頁,此舉已構成對司法人員生命安全的威脅。其後,他又因不滿網友非議,再度發文攻擊承審京華城案的3名法官。
另一名被告林惠珠則是該粉絲專頁的追蹤者,她因同樣對墜樓事件感到憤慨,下載了該張合成圖,並在自己的社群平台「Threads」上轉發,附上「命債命還」等文字,煽動他人對檢察官進行犯罪行為。
法院審理後認為,兩名被告的行為已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多項罪名。考量兩人是因關心時事,一時情緒激動而誤觸法網,且犯後均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並無前科。最終,法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戴瑞甯有期徒刑6個月、林惠珠5個月,均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作為緩刑條件,戴瑞甯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林惠珠則支付8萬元,以期兩人能記取教訓,了解民主法治社會中言論自由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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