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質詢失焦引爭議 民代問政倫理再掀討論熱潮
新華報導\特稿
「這份標案評選委員名單,根本是為特定廠商量身打造!」姜議員猛力敲打麥克風,指控市府官員護航民間機構。面對官員翻閱資料準備解釋,他隨即轉身向主席台疾呼:「這種黑箱作業必須移送檢調!」議場鎂光燈閃爍間,一場未經舉證的質詢劇碼,再度上演。
近年地方議會頻現「影射式質詢」現象,民代在缺乏具體事證下,以預設立場指控行政部門弊端。某工程會前主委分析,這種手法常以「標案異常」為切入點,從評選機制、履約過程到驗收標準,透過零碎片段拼湊出「系統性腐敗」的敘事框架。
「質詢是發現問題的探照燈,不是傷人的雷射筆。」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李明哲指出,優質問政應兼顧「證據力」與「程序正義」。
他觀察到部分議員慣用「質疑三步驟」:先以誇飾數據建立負面印象,再透過連續追問壓縮官員答辯空間,最後以道德譴責作為質詢收尾,全程迴避實質政策討論。
這種作風已產生實際影響。某局處首長透露,為避免遭片段截取發言,官員被迫採用「最保守公文語」回應,反而阻礙政策溝通。更嚴重的是,無根據指控經媒體傳播後,常演變成難以澄清的「廉政疑雲」。去年某分局長因採購案遭影射關說,雖經政風調查還清白,仍因社會觀感問題調離現職。
法界人士提醒,議會言論免責權並非無限上綱。2018年高等法院判例明確指出,民代若「明知虛偽仍惡意散布」可能構成誹謗罪。律師公會法治教育委員會主委陳維寧建議:「質詢前應進行基本查證,至少達到合理相信程度,這既是法律界線,也是問政倫理。」
值得關注的是,這種對抗式質詢正改變青年從政樣態。連任多屆的資深某議員分享觀察:「新科議員容易陷入『要比前輩更犀利』的迷思,但真正獲得市民認同的,往往是那些能提出替代方案的理性監督者。」他與團隊建立「數據儀表板」系統,將歷年標案關鍵指標可視化,透過趨勢分析取代碎片化指控。
夕陽餘暉灑進議事廳,官員抱著成疊答詢資料快步離去。公民社會期待,政治場域的探照燈除了照亮陰暗角落,更能為政策討論指引明路。畢竟,真正的民主監督不在於製造多少衝突火花,而是能否點燃解決問題的理性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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