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優良廠商《多拿之》咖啡店善意的建言
《李邁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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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不再排班、並予退保、形同解雇之舉,容已涉觸〈不當解雇〉違反〈勞基法〉第11條、22條2項之虞,顯已嚴重侵害兼職員工的合法權益。 |
我的記憶中,該店的前身是〈輕井澤〉鍋物,後來才重新裝修成為美侖美奐的〈多那之〉「旗艦店」,約摸8、9年前剛開始營業時的〈多那之〉的一樓空間展示著一台「十分吸晴」的、大型的「古董」咖啡機組,我帶著剛滿周歲的小孫女去到店內,調皮的她總喜歡用肥胖的小手去捉咖啡簍中的咖啡豆,還曾灑了一地,和藹的店家雖未曾抱怨,但卻搞得非常內疚的我一直賠不是,於是乎,該店一樓、二樓及室外的騎樓雅座,遂成為了祖孫之間「親子休憩」的最佳場所,憑添了許多的、難忘的歡樂確幸…曾幾何時,〈多那之〉的一樓空間重新佈置,撤走了原本展示的咖啡機,換成了放滿各類麵包的、亮麗的「落地」式「見本橱」而逐漸長大了的小孫女也很久沒來了,但昔日的
「美好時光」,卻是我每次途經〈多拿之〉時,必定會駐足回想的那段祖孫間在這家店內所發生過的「歡樂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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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悉,該店店長與訂有「勞動契約」的「兼職」員工之間,發生了一點「排班」上的、「不適法」的、尚未引起「勞資糾紛」的「質疑」。
老朽不材基於對〈多那之〉的「歷史感情」以及對勞資問題的關心,謹本「化解糾紛」暨「消弭争執」的立場,略以實情、拙擬芻議、盼供卓參。
(一)、實情(略以)-
1、經查,與〈多那之〉公司約訂「最低工時」之兼職員工,於2025年2月22日,在毫無預警的情形下,接獲店長簡訊:「下個月(3)因人力較充足,目前無法替你排班出勤,並已幫你暫停投保…」等語。
2、次查,根據〈勞基法〉之規範,店長擅假「人力充足」為由,將訂有「最低工時」之兼職員工「排班歸零」,如此不再排班、並予退保、形同解雇之舉,容已涉觸〈不當解雇〉違反〈勞基法〉第11條、22條2項之虞,顯已嚴重侵害兼職員工的合法權益。
(二)、擬處意見-
盼 貴店長忠實履約、「收回成命」,謹小慎微、妥善處理,祈勞資双方、皆大歡喜!
建勳社長:
回覆刪除感謝〈新華報導〉為弱勢的發聲!
有關〈皓皓〉兼職工讀乙事,業已受ㄑ多拿之〉公司重視並以恢復排班上工了!
〈新華報導〉太好了!感謝!
〈李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