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分局說明南屯區環中路車禍案件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南屯區環中路車禍案件,第四分局交通分隊林進龍小隊長自錄影片說明整個交通發生經過如下:
一、 案由: A2交通事故案。
二、發生時間:111年5月20日9時36分許。
三、發生地點:臺中市南屯區環中路五段768號之10。
四、案情摘要:
(一)經過:1車自小客車 (駕駛人王○〇,男、82年次、)沿環中路慢車道往樂田巷方向行駛,行經環中路768號之10失控擦撞路邊停停車格內之2車自小客23**-ND號3車自小貨27**-ZK,員警至現場,駕駛人坦承恍神肇事,酒測值0.22mg/l. 手部受傷。
(二)傷亡情形:
1車受傷。
(三)飲酒情形:1車駕駛人經警方實施呼氣酒測,酒測值0.22MG/L。
(四)監視器調閱情形:已調閱工廠大樓監視器畫面釐清發生經過。
五、肇因初步研判:調查研判中,本案有酒駕情形將依規定酒駕者函送法辦。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