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吃「空缺」虛報助理費貪污,新華報導在《賴怡君?是「違法亂紀」吳顯森市議員服務處助理嗎?》有警訊!
鄭建勳\臺中報導
發布日期:
2022/1/24 下午1:42
臺中市議會年度總預算編有市議員「助理」薪資預算每月24萬元(不含年終獎金),以每月24萬元計算一年高達288萬元,這在少數議員眼中,助理薪水可是一筆「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公帑。
288萬元實在是太有誘惑!也因此會引起不肖議員「想方設法」將這筆公帑「切割」出一部分,每月搞進自己口袋,於是就有巧立名目製作「人頭」、學民國初年軍閥吃「空缺」的惡習,但要搞到這筆公帑,也是會有相當的風險,萬一被檢舉是要吃上判刑極重的貪污罪,臺中市議會就有某市議員因吃「空缺」,被判重刑入監服刑的案例,該案例值得現任市議員諸公時刻「警惕」!
新華報導社長對於「違法亂紀」吳顯森市議員聘任助理「條件」一事,有所「合理」質疑。究其因,系對於無視公權力、施壓關說市府官員、違法興建超級大違章數幢出租收益、囂張跋扈成性的吳顯森議員,在上樑不「正」下樑是否會「歪」的高度「?」下,其服務處聘任的助理「條件」為何?「違法亂紀」吳顯森議員要有讓廣大市民及新華報導上萬讀者「信服」的說帖?
「違法亂紀」吳顯森議員有聽過「內舉不避親」吧?這句話出自《呂氏春秋·去私》是指舉薦身邊有「才能」的人,即使是「親屬」也不迴避,但辦事態度要「公正無私」才行!雖然「違法亂紀」吳顯森議員「內舉不必親」幹公公的聘請媳婦當助理,又有無妨?
問題是,既然擔任違法亂紀「吳顯森市議員服務處」助理、也領取公帑薪水外加年終獎金,就要「公事公幹」克盡其職;領多少公帑就要付出相對勞力,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也絕對不容許有「模糊」的空間、更不能對不起廣大市民納稅錢,來「養」偷懶的助理!
聘請助理的條件,其敬業精神妥適與否這不是「個案」,而是臺中市議會所有議員諸公都應有的作為,也是「通案」!
由於吳顯森市議員有「違法亂紀」、且違法還在持續進行中的「不光彩」背景,「違法亂紀」吳顯森議員有必要公布服務處助理,每月、每人實領多少薪水。
薪水是否有以多報少?還是以少報多?助理實際業務是否與領取薪水「相當」?或是領公帑不幹服務選民業務?挾帶助理之名、行收取數幢超級大違章建築房客租金、為違章建築設備整修等雜項工作?抑或是掛名助理,一天業務幹不到幾小時?利用公幹時間順手照顧小孩、烹飪食材給公公吃?
原本「名聲」不佳的「違法亂紀」吳顯森市議員,在極具影響力、點閱率極高的《新華報導1987》社長披露其違法亂紀「不法」後,引起廣大讀者關注、點讚,並要求不要停歇,要繼續幹,一直披露到超級大違章「樓起、樓塌」!關於這一點不必讀者「殷殷企盼」,今天的鬥爭是新華報導社長稟著一絲正氣、一點公益挺身而出、更是義不容辭、且堅持要進行鬥爭的初心!
因此所以,為了避免廣大市民「異樣」又質疑眼光的投射,對於服務處助理「成員」的學歷、經歷;工作幹勁、待人處事…。都要逐一交代公布給納稅人知道!要不,就由新華報導社長來披露報導,屆時,優先鎖定的目標不就是賴怡君「助理」嗎?
賴怡君是「違法亂紀」《吳顯森市議員服務處》助理,領有公帑薪俸外,加上甫發放的1.5個月年終獎金!
如果賴怡君真的是「有料」助理,平時進出服務處「為民服務」則代表了「違法亂紀」吳顯森議員「本尊」洽公辦事,因此,賴怡君之舉止所為,均可受新華報導公評!
都敢四處違建,還把違建有安全疑慮的數十間套房出租給勞工,還怕什麼要利益輸送或迴避等等,他可是民王耶。
回覆刪除國民黨有提名這種德行議員,被選民唾棄,也是當然的。
回覆刪除預祝,年底九合一地方大選慘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