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市議員蕭隆澤、謝明源、陳淑華、邱素貞等人關心校園菸害防制情形,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教育局表示,教育局非常重視校園菸害防制工作,除將菸(含電子煙)害防制議題納入台中市學校健康促進推動議題,並制定「臺中市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同時依據《菸害防制法》及《臺中市電子煙自治條例》規定,要求全市各級學校落實無菸校園,納入校規規範禁止電子菸及相關菸品進入校園。
教育局指出,學校如發現學生攜帶或吸食菸品及電子煙,須要求學生接受戒菸教育,戒菸教育時數不得少於二小時;並追查該菸品及電子煙來源,將菸品及電子煙來源的資料,提供市府衛生局追查成分及來源。
此外,為讓學生對菸害有正確的認知,市府鼓勵學校教師將菸(含電子煙)危害防制議題融入教學,以加強校園師生菸(含電子煙)危害防制教育相關知能。另依據衛福部公布的數據,台中市高、國中學生吸菸率近年來逐年改善,且均低於全國平均值,教育局未來將持續督導各校落實無菸校園,維護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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