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有關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周永鴻表示,改善台中市運動整體發展,提高優秀選手的獎勵…一事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有關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周永鴻表示,改善台中市運動整體發展,提高優秀選手的獎勵只是其中一環,建議從基本調整運動人才培訓策略,研擬「台中版的黃金計畫」,積極發展台中市三級體育銜接,整合各級體育資源,防止運動人才外流。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運動局表示,市長盧秀燕上任後首度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辦法,提供平時培訓金實際支持,並整合相關資源,讓選手可以安心訓練。這項辦法自108年全國運動會開始施行,連同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選手,在賽會中獲得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獲得績優獎助金,培育與鼓勵選手再創佳績。
運動局說明,以全運會金牌為例,除可獲得30萬元的金牌獎金外,依市府增訂培訓獎助金辦法,每月可再領取1萬2千元培訓獎助金,領取期間直至下屆全國運動會,總計24個月可領取28萬8千元培訓獎助金,加上金牌獎金30萬元,於賽程間共可獲58萬8千元獎金,讓選手更為有感,防止運動人才外流。
此外,運動局也會納入議員建議,積極發展三級體育銜接,整合各級體育資源,為台中留住更多優秀人才,持續締造優異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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