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保安大隊查獲賴OO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來稿》
一、案由:查獲賴OO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
二、查獲時間:110年8月30日03時18分。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南屯區大墩11街與惠中路口。
四、案情摘要:
本大隊第一中隊執行本(30)日00-04時巡邏勤務,在上記時地發現自小客車※DF-3579因交通違規遂加以攔查,盤查中劉嫌神情緊張,且車內有愷他命燃燒後餘味,員警經賴嫌同意後查看,在副駕駛座椅下方發現一個7-ELEVEN交貨便包裹袋,員警請賴嫌自行取出打開包裹袋受檢,發現包裹袋內有毒品咖啡包56包毛重331.9公克及愷他命3包毛重7.6公克,經採驗呈二級毒品甲基卡西酮陽性反應,本案共查獲毒品339.5公克,警詢時賴嫌坦承持有上揭毒品及施用毒品情事不諱,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帶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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