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產業金雞母 產業鏈火車頭 媽媽市長 別再罰我
臺中市議員黃仁市政總質詢
現在露營休閒活動正夯,很多國人藉著露營,親近青山綠水,同時,創造出的觀光休閒產值驚人。根據中華民國露營協會調查,國內常態性露營人口早已突破200萬人。全台最大營地資料庫「露營窩」共計蒐錄1,709筆遍及北中南東與離島的露營區,相較前年的成長幅度約三成。熱門營地還得提前三至六個月預訂才能搶到。
粗估這股熱潮為國內露營業者創造每年超過2億元的商機,而卓越雜誌於2017年則估算,我國露營商機很有可能單年整體突破百億。
且露營活動所帶動大量設備商品需求,包括:帳蓬、燈具、鍋碗瓢盆等各式各樣的周邊商品,足以形成龐大產業鏈。
請教觀旅局長,目前臺中市露營區共有幾處?合法的有幾家?108年露營區業者,為臺中市創造出多少觀光休閒產值?後續有哪些輔導措施※這些被指違法的露營業者,有80處露營區是建蓋在農牧用地上面,為何這些土地,會被作為露營區?因為這樣才有產值,能賺錢養家,業者也依法交稅。
但在今年臺中市府卻被不相關的中央審計部「綁架」,大舉聯合稽查臺中市的露營區業者,其中,由地政局依「區域計畫法」6到30萬元規定,裁罰24件,156萬元。
行政區 案件數 109年金額
東勢區 3 18萬元
后里區 2 12萬元
霧峰區 2 12萬元
外埔區 2 12萬元
和平區 2 30萬元
石岡區 2 12萬元
新社區 8 60萬元
合計 24 156萬元
全球露營人口的不斷增加,帶動露營設備產值的成長,國際市調機構Lucintel預估2019年全球露營設備市場上看50億美金,這個龐大的商機,中央看到了,所以正在討論鬆綁法規,討論讓露營區合法化,高雄市也倡議制定自治法,協助露營業者搶佔市場商機,但臺中市府相關單位,卻是揚起屠刀,大舉開罰。
現在外界紛紛批評臺中市府,不教而殺謂之虐,甚至遷怒市長「苛政猛於虎」, 市長,您聽到了嗎?
雖然惡法亦法,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當法律不適用,不符合人民期望時,執政者要有相當的靈活度,提供轉圜緩衝空間,同時,更要展現智慧及魄力,搶占露營產業先機,創造臺中市露營產值並建造產業供應鏈。
試問,如果現在臺中市府各局處,以持續開罰的方式,逼迫現有的露營區業者退場,從根挖掉露營產業,等到中央一旦鬆綁,臺中市落後整個市場,再從頭追趕,這樣,是明智的嗎? 本席在此建請市府,針對露營區的管理,能夠用心找出最適合的方式,以正面思維的輔導方式取代負面開罰,讓露營產業,在臺中市綻放出蓬勃生機,開創無限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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