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建築工地火災 中市府嚴格把關施工安全
鄭建勳◎臺中報導
近日發生數起民間建築工地火災事件,台中市政府除第一時間要求暫停施工,配合消防局鑑定釐清起火原因,並以APP推播通知台中市約3,000多個建築工地,必須增加工地保全或留守人員夜間巡邏次數,同時主動清查都發局列管的30大24層以上高層建築工地,相關乙炔等易燃品儲存、禁止煙火警告標誌、滅火器材等設備狀況,嚴格把關建案施工安全。
都發局表示,由於發生火災的工地多屬大型集合住宅建案,都發局已去函不動產開發、營造業、建築師等相關公會,及透過APP推播,要求建築工地強化施工場所安全,與加強教育訓練宣導防範工地火災,以降低類似事件發生。此外,都發局將持續與勞動部職安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以及台中市勞動檢查處保持密切聯繫,第一時間掌握工安狀況。
都發局長黃文彬指出,建築法第63條規定建築物施工場所,應有維護安全、防範危險及預防火災的適當設備或措施,所以承造人應落實工地管理作為。他也呼籲建設公司、營造廠商及施工作業人員,共同重視營建工地每個細節,施工時應落實安全注意事項,共同維護工地安全衛生環境。
都發局表示,已將預防工地火災SOP納入建築物施工管理的一環,工地火災案件將委派專業技師公會進行現場勘查,若損及結構體的建築物,則予以勒令停工;建案承、監造人須檢附第三方公正專業單位的鑑定報告、施工計畫書,並依「台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第4條規定,送都發局公告指定的專業團體提出諮詢意見後,再向都發局申報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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