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忘中山那「短」日子
《曾國鈞 專欄》
中山地政大樓
民國75年8月2日我就任台中市中山地政事務所主任,76年1月離開中山,僅6個月,應該是中山所任期最短的主任。
會接任中山地政事務所主任,是當時的市長張子源特地到省政府地政處挖角,就這樣我在台中市生根了。
本來10月時也就是中山所就任後2個多月,張子源市長就要調我到地政科當技正,協助辦理市地重劃,剛好在中山所發生一件冒貸案,致使人事案遭人事室(二)(政風室)阻擋,波折延宕了3個月,否則將創下更短的主任任期紀錄。
冒貸案在中山所並非首見,剛上任時就處理了一件冒貸賠償案,那是已纏訟10年的案子,中山所疏於審查,未能識破被變造的謄本,而還被抵押設定,被成功冒貸了1000萬,金主咬定中山所該負賠償責任,雙方互相指控對方的疏失與錯誤,多次歷審法院的判決也互有勝負。正好在我當主任時更審判決中山所(台中市政府)敗訴,張市長指示如有勝訴的把握就上訴。與同仁分析結果,敗訴成份遠大於勝訴,所以簽核放棄上訴,台中市政府賠償1800多萬元。(訴訟費用加上利息,及各種賠償,反正金主索賠經過判決的金額,只是冒貸1000萬或1200萬不敢確定,賠償金額超過冒貸金額是確定的。)
在我任內發生的冒貸案,登記並沒有完成,偽造的證件在中山所審查時被識破,但金主已被騙走100萬元,代書也疏忽沒有查覺偽造的證件,歹徒逃之夭夭,其結果是金主與代書之間的互控場面。
時移勢異,直到現在全國各地政事務所的詐騙案件仍時有所聞,對地所基層審查人員造成極大的壓力,但卻養成地政人員探究法令及處理案件的謹慎態度,這不能不說是另類的收穫,許多非地政機關的主管喜用地政人員,就是基於這個原因。
中山地政大樓
離開中山所後雖然擔任科長、局長,但仍和中山所緊密相連,中山所遷建是採納當時的地價股長張松林的建議。拆了破舊的「武德殿」,遷走了公有眷舍,中山地政大樓拔地而起,雖然過程風風雨雨,但最後總算順利完成,地政局也安頓於此。
我常在想,如現在要拆「武德殿」可能不會那麼容易,文史工作者一定不會放過那具有歷史意義的建築,一定會抗爭要求保存並修護,林森路旁的「演武場」都修護並保存了,而規模更大更有紀念價值的「武德殿」能逃過「被保護」的命運嗎?足見當時沒有引起文史工作者的「關注」。
中山地政大樓
「武德殿」是日據時代的建物,本是武道館,但也是日本憲兵羇押犯人的地方,地方盛傳經常在裡面審訊打死人。
中山地政大樓主體建築完成,正在裝設內部工程時,有工人不慎摔死,就有人指稱是陰魂未散。搬遷時不少同仁議論紛紛,為消弭同仁的心裡障礙,特敦聘高僧舉辦盛大的消災祈福儀式,連辦三天,遷入後多年下來倒也相安無事,業務推展順利,尤其地政局的土地開發,為台中市政府節省鉅額的建設經費,充裕市政財源,立下汗馬功勞。
中山地政大樓屹立在西區,雖僅10層,卻是很有特色的建築,造型弧美,是經過激烈的競圖脫穎而出的。
中山地政大樓
公共藝術在南面牆,以整個牆面為大地,大地上100個銅人朝向同一個目標前進,終極目標是三個巨人,像徵著民族(民有)、民權(民治)、民生(民享)的三民主義,以平均地權為手段,達到地盡其利、地利共享的目標。
江山代有傑人出,長江後浪推前浪,中山所鐵打的衙門,已流水過不少的「官」,現任主任湯深厚,穩健中求進步,立下了為民服務的良好口碑,誠如其名為中山的未來植下深厚的基楚。
中山地政大樓
吳存金曾任過中山所的主任,興建中山地政大樓時飽受風風雨雨的吹打,終究掃開了陰霾,迎來了風和日麗,是現任的地政局長,她將地政局各項業務發揮到淋漓盡緻的地步。
標售配餘地、抵費地的收入屢創新高,不僅填飽了市庫,也為台中的不動產業界樹立了不動產市場的標竿。
中山地政大樓的屋簷下,一群默默的耕耘者,其盡心努力的奉獻,使得台中市的地政業務,在全國的地政界熠熠發光。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