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選舉賄選 楊永昌當選無效定讞
2016-02-03 13:3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
前年九合一選舉台中市市議員當選人楊永昌,因其親友出面以每票1000元買票,台中高分院今上午選舉法庭判處當選無效,全案定讞。
前年九合一選舉台中市市議員當選人楊永昌,因其親友出面以每票1000元買票,台中高分院今上午選舉法庭判處當選無效,全案定讞。(本報資料照)
前年九合一選舉台中市市議員當選人楊永昌,因其親友出面以每票1000元買票,台中高分院今上午選舉法庭判處當選無效,全案定讞。(本報資料照)
市議員楊永昌(國民黨籍、第一選區),其友人王蒼華、徐薇鈞、陳欽銘、李洪魚等為楊永昌買票,楊永昌顯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以每票500元買票,4人被判1年7月至1年8月徒刑,附帶公益捐款2至8萬元,均獲緩刑3年。
選舉法庭法官認為,4名親友辯稱為了感念楊對他們的幫忙,而在選舉期間分散為楊買票。如果是獨自一人單一行為,自發性為其買票也許有可能,但同時4名親友,不可能這種買票還成群結伴。且有被告樁腳向選民回稱「好啦,我再拿楊永昌的1000元給你」,數日後就拿5000元到該里民(全家5票)住處,並期約投票支持楊永昌,完全不像是自發性買票,顯見楊永昌確有參與或授意賄選。
針對台中高分院判決楊永昌議員當選無效一案,楊說他深耕基層30多年,為地方爭取無數建設,深表無奈與遺憾,但表示尊重司法,他強調其服務團隊永不打烊,獲得議長林士昌、副議長張清照的全力支持,也成立台中市議會議長副議長海線聯合服務處,仍一本初衷繼續為大甲、大安、外埔鄉親「謙卑服務」。
(轉載自由時報)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