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現形記:悔之晚矣,淚灑公堂的「士大夫」們
新華報導社長\說故事
這世道,真是愈發有趣了。那些個平日裡人模狗樣,官袍加身,口口聲聲「為民服務」的「士大夫」們,一旦東窗事發,被那鐵面無私的「偵辦」二字纏上,便立刻換了一副嘴臉。
昔日的趾高氣揚、不可一世,轉眼成了涕泗橫流、悔不當初的模樣。君不見,法庭之上,哭聲震天,那淚水啊,比那黃河之水還要滔滔不絕。他們捶胸頓足,聲稱「對不起國家栽培」,「愧對長官厚愛」,彷彿一夜之間,他們從那知法犯法的「連續犯」,變成了蒙冤受屈的「小可憐」。
這演技,若是在戲班子裡,定能拿個頭牌,可惜,這不是戲台,這是公堂。這些「高官」們,哪個不是受過高等教育,哪個不是飽讀詩書?他們熟讀聖賢之言,深諳政風操守,甚至還上過什麼「廉政課程」。
然而,這些知識,似乎只成了他們在犯罪時,如何更巧妙地規避風險,以及事發後,如何更精湛地表演悔恨的「教材」。他們以為,只要眼淚流得夠多,懺悔說得夠真,那檢察官和法官便會心生惻隱,網開一面,給予「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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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擷取自網路 |
可笑啊,可笑!魯迅先生若在世,定會拍案而起,寫下幾篇更為辛辣的雜文,來諷刺這些「士大夫之無恥」。
他們深知「士大夫之無恥是謂過恥」的道理,卻偏偏要將這「無恥」二字,演繹得淋漓盡致。他們的悔恨,不是對自己行為的深刻反省,而是對自己「運氣不佳」的懊惱,是對「輕判」的渴望。
這等「悔悟」,比那不悔悟的,還要令人作嘔。這場鬧劇,何時才能真正落幕?或許,只有當那「士大夫」們真正明白,權力不是用來謀私的工具,而是用來服務人民的責任時,這哭哭啼啼的「表演」,才會少一些,再少一些吧!只是,那一天,究竟何時才能到來呢?






這人我也不欣賞 唉!很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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