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公布酒駕累犯名單 呼籲駕駛人勿心存僥倖、共同守護交通安全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照片有關規定已於111年3月31日起施行,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酒駕新法規定,自同年5月12日起公告第一波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裁決處表示,今(14)日公告第134波名單,此次公布的酒駕累犯有34人,累計共公布2205人。
裁決處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10年內如有酒駕再犯或拒測者,得公告違規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資料公布於裁決處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定期上傳名單。
裁決處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吊扣牌照2年,警方當場拔牌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勿心存僥倖;另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裁決處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公告於裁決處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https://gov.tw/UC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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