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公債200億元用途?中市財政局:全數借新還舊、年省利息4千萬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14)日進行第4屆第5次定期會,市議員林祈烽關心公債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財政局表示,為提升財政效率、降低利息負擔,市府計畫於今年首次發行200億元公債,全數用於「借新還舊」,也就是償還既有屆期借款,預估一年可節省利息支出約4,000萬元。此舉在不增加市府總債務的前提下,分散融資風險並創造財政調度彈性。
市府已於114年度總預算中編列500萬元作為公債發行經理費,並依台中市公債及台中市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在議會第4屆第5次臨時會中完成諮詢議會意見的程序,後續將視市場情況審慎評估發行時機。
財政局指出,目前市府既有債務皆透過向金融機構借款,融資管道較為單一,而近年金融市場利率波動劇烈,因此規劃改採發行公債方式,以穩健管理利息成本。
另外,財政收支劃分法雖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草案,並於今年3月21日公布,依財政部估算今年度台中市獲配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數額,將由現行446億元(已全數納編114年度預算,用於各項市政建設),成長為708億元,增加262億元。但因行政院所提出的修法內容在執行上遇到困難,目前正積極研擬相關的補救措施,並考慮再次提出修法。因此尚無法確定台中市獲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及計畫型補助款等整體財源的增減情形。
財政局強調,市府將持續秉持財政紀律,落實開源節流,把資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全力推動市政建設,加速台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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