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瑄灃議員質詢 交通違規重複檢舉等議題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市議會今(11)日進行警消業環衛務務質詢,徐瑄灃議員關心有關交通違規重複檢舉的問題。對於交通違規舉發確認判定的正確度,應該運用電腦軟體來協助提升,避免誤判,影響民眾權益。
徐議員強調民眾對遭檢舉交通違規且重複開罰單的觀感非常負面,市警局應檢討違規確認判定的正確度,不能將責任推給交通事件裁決處。民眾如果不服收到的紅單,還需要自己舉證申覆,這等於是另外製造民怨。對於有屢次重複檢舉的檢舉達人,市警局是否有防制作為也成為關注焦點。李文章局長答詢表示,目前警政署已經有限縮檢舉適用法條及條件。
此外,針對今年內政部首次分為「治安維護組」及「防災救護組」辦理替代役備役役男訓練,徐議員詢問了市警局在「治安維護組」訓練方面的情形,包括應訓名額、目前已訓人數、到訓率以及訓練內容等。他強調,備役役男應熟悉未來支援民防團隊的任務,並增強自救及救人的能力。消防局負責「防災救護組」的訓練,徐議員也同樣關心訓練情況。
徐議員強調,替代役備役訓練工作繁重且專業,從下達召訓通知、報到實施訓練,到結訓,這是一個需要注意人安物安、安全第一的工作。他建議市府在未來實施既定計畫的訓練時,應該整合人力,因應來年訓練需求,並確保訓練後備役人員能有效編組運用到演習或實際動員任務中。
在業務報告中,台中市執行靜城專案表示對取締噪音車已有成效,環境部正在研修「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及「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徐議員詢問法規預計公布施行的時間。他同時關注台中市部署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數量及裝置情況,並建議環保局加強取締潭子區大新路、復興路一段、圓通南路等地區的噪音車。
徐議員指出,噪音與振動經常同步產生,目前有關振動的陳情案件因無法源依據,多採勸導、協調方法,效果不佳。他強調,中央振動管制法草案已提出超過37年,但至今沒有具體進展。參考日本和南韓的相關法規,台中市應朝建立振動管制法制化努力,以維護市民居住環境的安寧。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