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當作一般個案貿然公告於眾,造成社會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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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王立任在今(3/8)專案報告中指出,針對台中市政府驗出西布特羅ㄧ案中,指出衛生局在公布檢驗結果時未遵照食安法第40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王立任對該案公布後要求佷安處提供相關檢驗資訊時,食安處回覆會依議員建議讓所有資訊同時呈現供民眾方便獲取資訊。
王立任接著提出對於衛生局針對同一塊肉複驗22次提出質疑,王立任詢問衛生局局長實驗室對於複驗的次數有無規範,為什麼是複驗22次,過去實驗室對檢驗的複驗是否也都複檢了20次以上,王立任認為應該有一致的規範和標準才符合科學的精神,同時衛生局提出的專案報告僅例出22次檢驗結果,並載明檢驗的詳細日期與時間,王立任要求必需提供進一步資訊。
王立任議員更指出,西布特羅是一項非常昂貴的藥品,實務上豬農不可能用此來餵養豬隻,因此當這樣的檢驗結果有狀況時,應更慎重的擴大採檢同批號甚至是同來源的肉品,畢竟西布特羅和一般農藥或藥物殘留不一樣,實務不會用在餵養豬隻,檢驗時就必須將其視作特殊性案例多方查證、追蹤。而非當作一般個案貿然公告於眾,造成社會恐慌。
議員王立任最後再提出質疑,並無任何的紀錄或中央表示排除實驗室汅染的可能性,但專案報告中竟列出公告「中央專家訪查確認排除實驗室汙染」的敘述,這突顯這份報告的可信度及嚴謹性,在在都令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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