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第四分局所轄發生兩起交通事故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所轄發生兩起交通事故(東興路與大墩)、(向上路五段與五權西)車禍情形,交通分隊說明如下:
案情摘要:
(一)、經過:
廖00(78年次、女)駕駛1車AKV-0000自小客車沿大墩七街往大墩路方向行駛,莊00(88年次、男)駕駛2車RBV-0000號租賃小客車沿東興路往大墩六街方向行駛(2車附載乘客吳男88年次、林男87年次)。兩車於肇事地點碰撞後2車另波及騎樓兩部停車機車:3車067-000、4車FU2-000、社區消防送水設備、騎樓鐵桿與標誌桿,由本分局大墩所及交通分隊員警到場處理。
(二)、傷亡情形:
1人駕駛人多處傷,2車駕駛人頭部受傷及兩名乘客吳男腰部受傷、林男頭部受傷。
(三)、飲酒情形:
經檢測各造駕駛人均無飲酒,酒測值均為0.00mg/dl。
大墩、東興車禍影響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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