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日區公所辦理烏日資源回收廠回饋金改每人每年水電補助300元
記者董惟宣/臺中報導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於1月20日正式公告自今(110)年起,只要在烏日區設籍滿3年的民眾都可領取每人每年300元水電費現金補助。區長林崇懿表示,為使回饋金資源供全區區民共享,達成實質及公平補助,公所預計於3月間開始受理申請,審核通過的民眾,最快5、6月時就能順利領到補助款。
烏日區自102年起以烏日資源回收廠回饋金辦理補助隨水費徵收全區家戶垃圾清除處理費,惟因每戶用水量不同,隨水費補助並不符公平原則,為使民眾直接領到回饋金,烏日區各里長去年共同決議改成補助每人每年300元水電費。
依據臺中市垃圾處理場所回饋地方自治條例規定,民眾必須設籍本區滿3年者(107年1月1日前遷入並於110年1月1日仍在籍者)才能領取,將以匯款方式發放。
林區長表示,為彰顯行動政府為民服務意旨,公所將提供便民服務,由各里鄰長協助將申請書送達各家戶,並由各里辦公處彙整送公所審核,減少民眾奔波之不便。補助款發放則以家戶為單位,並採匯款方式入帳,提醒民眾申請時,須提供戶口名簿及戶長郵局或烏日區農會存摺封面等影本各1份。
林區長指出,烏日區自102年至109年以烏日資源回收廠回饋金辦理補助全區家戶垃圾清除處理費,許多民眾不清楚回饋制度,而對回饋金運用範圍及方式存有誤解,且因家戶人口數與用水量不同,造成不同補助額度,也就是用水量多則免徵費用高﹔用水量少則免徵費用低,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從110年起為減輕全區民眾用水用電負擔,直接補助每人每年300元,符合受補助民眾都能直接享受到回饋金的福利,也符合公平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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