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涉貪重判8年4月限制出境將屆 檢方憂逃亡風險建請延長 律師反擊:深耕台中絕無可能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因涉嫌竊佔國土、豪宅假買賣及詐領助理費案,歷經1、2審判決,均依貪汙罪與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7年10月與6月徒刑,合併刑期達8年4月。由於顏寬恒先前遭限制出境、出海的8個月期限將於5月11日屆滿,台中高分院今日針對是否延長限制令訊問檢辯雙方意見。儘管顏寬恒本人今日因公務行程未現身,但檢辯雙方在法庭上針對「逃亡之虞」展開激烈交鋒。
檢方在庭上直言,顏寬恒因貪汙罪遭重判7年10月,同案被告林進福亦被判處7年8月,面對如此重刑,被告確實存在規避審判而逃亡的可能性,因此建請法院依法延長限制出境出海。然而,顏寬恒的辯護律師吳孟勳則強力反駁,強調顏寬恒身為現任立法委員,其親友與事業重心皆深耕於台中,且在偵查與審理過程中均如期到庭,始終秉持相信司法清白的態度,並無任何逃避舉措。律師認為,檢方所謂的逃亡可能僅止於推論與臆測,缺乏具體事實支撐,不應以此限制其人身自由。
回顧本案始末,爭議源於2021年中二選區立委補選期間,顏家位於沙鹿的招待所被爆出違建並竊佔國土,經台中市政府勘查屬實。隨後檢方進一步查出,該豪宅買賣涉嫌虛偽交易,且顏寬恒涉嫌透過助理林進福詐領助理費高達108萬。台中地院1審判決後,顏寬恒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於去年9月11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偽造文書部分已定讞,貪汙部分則仍在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針對今日的訊問結果,台中高分院表示將採取書面公告方式裁定是否延長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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