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參政權的制度性失衡:監委啟動調查,檢視選區劃分合理性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在追求族群平等與民主正當性的道路上,原住民族的有效參政權始終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監察委員浦忠成於今(5)日宣布,針對原住民鄉鎮選區劃分可能存在的制度性代表失衡情形,已申請自動調查。此舉旨在深入檢視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7條所規範的選區劃分原則,是否合理反映了原住民族群的人口結構與民意代表性,以及是否存在損害原住民族參與公共事務權的疑慮。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縣(市)議員選舉區的劃分應綜合考量行政區域、人口分布、地理環境、交通狀況及歷史淵源等因素。然而,在實務操作中,許多縣市將原住民鄉鎮劃為同一選區,共同競逐選舉名額,卻未能依據鄉鎮內的原住民人口比例來產生代表性,導致部分原住民人口佔多數的鄉鎮,卻長期在縣議會中缺乏自己的代表。
以花蓮縣豐濱鄉為例,其平地原住民人口佔全鄉人口的比例高達82%,但在縣議會中卻已超過33年未能取得任何席次,呈現出極為明顯的代表性失衡現象。這種「多數族群在地方議會中卻無代表」的弔詭情況,凸顯了現行選區劃分機制未能與時俱進,合理反映現況人口結構的弊端。
監察委員浦忠成對此現象表達了高度關切,認為這不僅涉及選區劃分是否符合行政區域與人口分布的平衡規定,更攸關民主正當程序及族群權益的維護。他強調,調查將聚焦於釐清選區劃分是否合理反映民意代表性,以及是否存在制度上的不公,從而限制了原住民族的有效參政權。
這項自動調查的啟動,不僅是對個案現象的關注,更是對國家民主制度設計的一次深刻反思。它將促使相關主管機關正視原住民族在地方議會中代表性不足的長期問題,並可能推動選區劃分制度的改革,以確保每一位公民,無論族群背景,都能享有平等且有效的參政權利,真正落實平衡代表的民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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