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慈母殺子未遂案宣判:一場照護壓力下的家庭悲劇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基隆地方法院於日前對一起令人心碎的家庭悲劇做出判決。一位長期獨自照護患有思覺失調症兒子的母親吳女士,因身心俱疲而試圖結束兒子的生命,最終因殺人未遂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八個月。
根據法院公布的案情,吳女士的兒子因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卻因缺乏病識感而未能按時服藥,導致病情控制不佳。作為主要的照顧者,吳女士長期承受著巨大的精神與體力壓力。在113年7月24日,她將安眠藥摻入為兒子購買的玉米濃湯中,待兒子昏睡後,試圖以燒炭的方式與他共赴黃泉。
然而,兒子在傍晚時分被濃煙嗆醒,自行報警求救,幸運地挽回一命,才讓這起悲劇沒有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指出,吳女士犯後始終坦承不諱,深具悔意。法官考量到她是在長期照護壓力下,因對生活感到絕望而一時失控,其處境令人同情。雖然她的行為絕不可取,但若判處重刑使其入獄,不僅對她個人的再社會化幫助有限,更會讓剛成年、亟需家庭支持的兒子頓失依靠。
最終,法院在情理法的權衡下,審酌其犯罪動機與犯後態度,做出上述判決,希望能讓這個破碎的家庭在悲劇過後,還有一絲重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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