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吳存金涉貪案 黃副市長今(3)日出席台中市議會程序委員會會後受訪
新華報導\1987創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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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吳存金涉貪案 黃副市長今(3)日出席台中市議會程序委員會會後受訪 |
Q1、吳存金局長請辭的時間、理由及市長批准的理由?
黃副市長:吳存金局長上週被檢調單位約談,約談後先請假兩天,事情發生的隔天,我們也趕快向市長報告這件事情,市長說我們態度就是要尊重檢調的調查,希望釐清真相,勿枉勿縱。
今天是禮拜一,我判斷應該是週末的時候,吳存金局長就決定要請辭,今天早上她就請她們秘書室主任送辭呈到市長室,市長早上進辦公室的時候,大概在八點半左右,就批准她的辭呈,因此今天議會程序委員會,地政局是由副局長代理出席。
Q2、雖然說交保,可是司法並尚未定讞,那這個部分的話,市長現在准辭的原因是什麼?
黃副市長:這幾天吳存金局長請假,我判斷她應該是經過一個週末的考慮後,因不想造成市府的困擾,因此決定提出辭呈,市長也尊重她的決定,勉予同意。
我想日後應該還會有些調查需要她配合,那她既然已經提出辭呈,我想市長就是同意讓她專心的去處理這件事情。
Q3、吳存金局長是在行程中的時候接到約談的訊息嗎?
黃副市長:其實我們也不是很清楚,因為到現在也沒有機會跟她見面,檢調約談時,市長在日本參訪,我也到北海岸去參加議會活動,等我們知道時,她已經請假也沒進辦公室,所以說確切的時間點,我本身也不是很清楚。
後來我知道他們地政局的一些同仁也有接受約談,應該是以證人的身份,或者關係人的身分去接受約談。今天是週末後的第一天上班,後續我們會去進一步瞭解,尊重檢調單位的調查。
Q4、吳存金局長從張溫鷹市長時代,甚至您在胡市長任內,可能都跟她是同事,聽到說因為特支費出問題,您自己有沒有覺得很驚訝呢?
黃副市長:當然很驚訝,因為她已經當了40幾年的公務人員,像我們也都是資深公務員,跟她同事很久,我想媒體朋友跟她也有很多接觸,在公事處理上,包括在議會面對議員質詢,她處事一向非常嚴謹。
尤其地政局業務,不管是區段徵收、重劃等,有時候牽涉的利益都很大,她都可以把握原則依法依規行事,今天為了特支費核銷的問題接受檢調調查,我們當然覺得非常訝異,也希望最後調查結果證明她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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