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管理署再次澄清 絕無大量解放山坡地影響水土保持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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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媒體報導國土計畫上路後,恐有大量解放山坡地空白地之虞。國土管理署今(14)日再次提出澄清,經本署統計目前全臺山區未登錄土地面積合計約5.5萬公頃,多分布在南投縣、屏東縣、臺東縣、宜蘭縣及苗栗縣等縣市,因這些土地不屬於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範圍,過去也沒有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之編定,故無法適用現行區域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及都市計畫法之規定,但為保護國土資源永續,將在國土計畫法框架下,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將現行未登錄的山區土地納入管理,強調這是優化國土管理措施,絕無大量解放山坡地,影響水土保持之情事,重申國土計畫是要避免國土資源受到大面積破壞,且透過妥適管理機制,才能降低山區土地免於自然及人為因素致災風險。
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表示,依照全國國土計畫規定,具有糧食生產功能且位於山坡地之農業生產土地及可供經濟營林,生產森林主、副產物及其設施之林產業用地,且未符合國土保育地區劃設條件下,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評估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
國土管理署最後強調,國土計畫法並未取代農業發展條例、森林法及其他涉及環境敏感條件之目的事業主管法令,未來民眾於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土地申請從事農業、林業、畜牧等使用時,除應符合國土計畫規定外,亦須符合農業部就山坡地從事前開使用訂定之水土保持等相關法令規定,以利國土保安及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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