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 疑似集體食物中毒案 中市衛生局:將派員稽查依規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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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食安處於今(29)日下午四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有民眾7人於7月29日凌晨2時20分於大雅區某傳統早餐店,食用鐵板麵、小籠包、煎餃、米漿、奶茶、豆漿等餐點,7人皆於3時起陸續出現嘔吐及腹瀉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
經查該業者尚未開始營業,食安處將於營業時間派員至現場稽查及抽驗,若後續調查結果為業者供應之餐食所造成,將依規定處辦。
食安處說明,屆時如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及同法第44條,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人體與食餘檢體均檢出相同病原菌則依違反食安法第49條,將移送司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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