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中市西區向上路建築物汽車機械車位事故一案,市府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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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影像,錄製人:都發局使用管理科長李俊宏
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有關台中市西區向上路建築物汽車機械車位事故一案,都發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並通知管委會及第三方檢查協會至現場協助勘查,盡速釐清事故發生原因及責任歸屬。經查該機械停車設備未定期安檢,此案已於現場張貼勒令停止使用,並針對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管理人違反建築法,依規處15000元罰鍰,令其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將連續處罰。
都發局說明,發生意外後已勒令停止使用設備,等車輛移除、設備修復,並經檢查機構及保養廠商重新確認安全無虞後,才能同意恢復使用。
消防局說明,消防局今(11)日下午獲報有民眾頸部被機械車位夾住,意識模糊,派遣4車14人前往搶救,到場發現一名女性(約42歲)頸部發紺、OHCA,協助脫困後由救護人員送往中國附醫救治。隨後院方表示,傷者到院後明顯死亡,已宣告急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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