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與昌平路口酒駕車輛翻覆案,第五分局文昌所副所長陳重銘說明如下:
記者董惟宣\臺中報導
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與昌平路口酒駕車輛翻覆案,第五分局文昌所副所長陳重銘說明如下:
一、案由:林男酒駕車輛翻覆案
二、發生時間:112年8月21日5時55分許
三、發生地點:北屯區文心路與昌平路口
四、案情摘要:
(一)本分局文昌所員警葉瑞峰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於崇德路與大連路口上攔查違規跨越雙黃線之自小客車不停,因往來人車眾多即減速尾隨,該車駕駛經查林男(86年次)竟自撞安全島,造成車輛翻覆,林男與車內乘客劉女(89年次)身體擦挫傷,劉女送醫治療。
(二)林男嫌經酒測後酒測值為超標,顯涉嫌公共危險罪,依法帶案偵辦。
五、後續作為:
(一)涉案嫌疑人林男依法帶案偵辦。
(二)經檢視現場人員林男、劉女均為四肢擦挫傷,劉女送醫,自小客車車身受損。
警方呼籲汽車駕駛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若有酒駕行為遇警方欄檢,請民眾要接受警方攔查不要拒檢逃逸,否則容易造成自己和其他用路人陷入更大的危險,甚至不可挽回的悲劇。
文昌所副所長陳重銘說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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