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區燃放鞭炮案 大雅分局說明如下: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有關臺中市大雅分局8月10日發生之【大雅區燃放鞭炮案】,相關案情大雅派出所所長賴克温說明如下:
在道路燃放鞭炮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另廟會遶境活動未申請許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9款: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亦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本案影片符合道交82條1項第1款行為,大雅所製單告發,另如有遶境未申請部分,由大雅所調查屬實後再製單。
(本案無報案紀錄,經瞭解係附近宮廟關武會慶祝關公生日而鳴放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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