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公車路口是否禮讓行人 中市交通局3個月查獲6件違規
鄭建勳\臺中報導
為維護路口行人安全,台中市政府持續稽查公車駕駛是否落實路口公車轉向停看行,今年2月至4月份共累計稽查711輛公車,計6輛公車違規未禮讓行人,交通局長葉昭甫強調,公車行車安全不容忽視,要求駕駛在轉彎時須注意「停、看、行」三字訣,確保用路人及大眾運輸安全,若公車駕駛違規未停讓行人,一定究責到底,絕不寬貸!
葉局長表示,為捍衛行人路口通行權益,交通局稽查公車路口停看行不間斷,4月份稽查累計278輛公車,計1輛公車違規未禮讓行人,違規地點在中區「台灣大道一段與綠川東街口」,違規車輛依契約規定開罰5000元,其餘路口公車轉彎均符合停讓行人規定。
葉局長指出,交通局會持續不定時、不定點實施路口稽查,違規的公車業者將納入「台中市市區汽車客運營運與服務評鑑計畫」扣分處分,評鑑結果做為後續年度營運虧損補貼依據,業者也須督導公車司機,嚴格落實路口停看行等行車安全機制,維護友善交通環境。
交通局提及,台中市為大眾運輸友善城市,公車駕駛身負接駁民眾的重要任務,很多市民與來台中旅遊的民眾,以路線多、班次頻繁的公車代步,便利的大眾運具,有賴全市近1500名的公車駕駛服務,駕駛將乘客載到目的地,也要讓行經路口的行人不必擔心公車違規的交通風險。
葉局長說明,公車駕駛在道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交通局也推動運用智慧科技幫助駕駛更能掌握路況,持續輔導各公車業者提升車輛安全設備,市府大力補助裝置經費,增加公車業者普及建置的意願,有效減少駕駛行為中的人為失誤,打造安全的交通環境。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