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府會出現一頭「黃牛」!(三)
鄭建勳\文
話說流竄於臺中市府會之間的「黃牛」,原本是「潛伏」在國民黨籍某議員「名諱」下,因為雙方「合作」了好一段時間,卻沒有一頭像樣的「獵物」可供饗食,於是分道揚鑣了,聽說也鬧翻了?
既然「此處不留『牛』,自有留『牛』處」!因此,幾經尋尋覓覓,該頭「黃牛」竟然又被「牠」鎖定了目標,該目標是「笨笨」的、可以「利用」的、可以為「牠」「數鈔票」的議員;而這位「宿主」,已然是某民進黨籍的市議員。
據透露,這頭黃牛利用該民進黨議員的「名諱」發出議員質詢條,向市府機關調取不少資料,然而,眼尖的官員發現,該質詢條的「文字內容」、「排列格式」、「標點符號」等,完全和之前「黃牛」利用某國民黨籍議員發出的質詢條,竟然是一個樣,根本是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只是署名欄上議員的名字改變而已。
有質疑之處是,該民進黨議員真的有授權給「黃牛」向市府機關調取資料嗎?調到的資料是該議ㄛ服務處助理在處理的嗎?還是該議員親自研究所調取的資料?抑或是任由「黃牛」在資料中「找碴」?
要不然,就有可能是該頭「黃牛」膽大包天,偽造議員橡皮圖章,私自蓋在議員質詢條上,再向市府機關調取資料?
若屬實,這可是一個重大警訊、也是嚴重的漏洞,因為要向市府機關調取資料,竟然是這麼的簡單,一張「議員書面質詢條」上,書寫「事項」、「要求」後,再蓋議員的橡皮圖章,就可以「命令」市府承辦單位了。
更何況,「黃牛」調取的資料,也未必要市府官員送到議員服務處,送到自己指定的地點給付有何不行呢?官員會懷疑嗎?敢質疑嗎?
「黃牛」所為若屬實,那府會之間應該趕緊補「破網」、迅速建立「確認」機制,避免議員質詢條隨便被「不肖」份子利用。
事實上,這頭黃牛就是「不肖」份子,意圖為「信以為真」的業者,說是要向市府機關爭取更多的補償費,當業者上鉤時,「黃牛」即可牟取個人的不法利益了。
由於「黃年」是平民身份,「牠」無權向市府機關調取資料,也因為「黃年」對府會運作有粗淺瞭解,於是「歪念」就動到議員的頭上了,藉借議員「名諱」、祭出議員服務處「主任」大纛,官員一看到是議員的「名諱」時,豈有不遵照辦理的?
被「黃年」利用的議員,也許還「天真」的誤以為該「黃牛」是在「揭弊」、是在為民眾陳情「服務」呢!殊不知「黃牛」是在胡作非為、損害議員的名聲、議會的形象!這頭「黃牛」,議會議長應該嚴禁「牠」的出現、更不准「牠」出入議員研究室。
據了解,該頭黃牛過去時常在國民黨籍議員研究室,「研究」民眾陳情的「案件」,「黃牛」自我膨漲、挾著議員名號,要市府官到研究室,「質詢」官員甚至謾罵官員!狐假虎威的舉止、囂張狂妄的嘴臉,市府官員都被「牠」頭上那支議員旗號給嚇著了、也被矇住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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