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向議員投訴 「不是繳不起罰單,而是很冤枉」
臺中市議員江和樹提供
有民眾向服務處反映5/16在中山路菜市場往803醫院方向行駛,因未禮讓行人過斑馬線,被警察攔停開罰3600元,不過當時該路段有並排違停車輛、違停黃色網狀線車輛,對用路人也是行車地獄,用路人視角也會被違停車輛擋住看不到行人,認為遭開罰是莫名其妙,「不是繳不起罰單,而是很冤枉」。
應該是41秒處,右手邊有個藍色上衣戴口罩的阿伯要過斑馬線。
有明顯行走的動作,行人並非靜止。
江和樹呼籲,警方近幾個月來針對未禮讓行人大執法,也引起許多討論與爭議,我們支持行人的交通安全,但也呼籲執法標準要一致並經得起社會檢視,開罰是希望民眾遵守交通法規,而不是造成更多民怨,甚至增加用路人跟行人間的對立。
路邊違停車輛確實也會造成開車死角,影響行人安全,這一點也建議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應該也要疏導交通,注意整體路況,避免顧此失彼,產生爭議。
另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靠近沒有號誌的斑馬線,不減速慢行可以罰600到1800元,要是有人過馬路還不停車,最重開罰3600元。江和樹也呼籲請駕駛人注意,避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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