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之徒法院前肢體衝突 巡邏警立即制止逮捕送辦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111年10月14日「不法之徒法院前肢體衝突 巡邏警立即制止逮捕送辦」案,第一分局說明如下:
一、本分局員警111年10月14日14時40分巡邏時,於臺中地方法院前發現有衝突情事,警方立即上前制止並通報警力到場支援,現場順利壓制並逮捕數名犯嫌。
二、經查甲方共7人,分別為范男(88年次)、賴男(86年次)、陳男(82年次)、廖男(93年次)、王男(83年次)、賴男(82年次)、陳男(93年次-未成年)對乙方李男(92年次)、張男(92年次)等2人進行攻擊,另波及路過民眾余男(82年次),經警方了解,甲方賴男(86年次)稱係因與乙方李男於上週產生口角糾紛,心生不滿,故引發此次衝突。
三、全案立即依聚眾鬥毆、傷害等罪現行犯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本分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警方秉持勿枉勿縱、貫徹維護治安的決心,對於不法情事絕不寬待,務必將不法份子繩之以法,拒絕暴力情事,以維護市民生活環境。
本案移送地檢並建請羈押,共共7名犯嫌,其中6名送地檢人犯、5名聲押、1人限居,以上聲押犯嫌,法院均裁定交保+限居。餘1名少年犯裁定責付。
西區所副所長:鄭翔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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