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市長與謝校長的Mou
《我見 我聞 我思》李邁 專欄
近幾個月來,拙欄陸陸續續獨家系列地報導了台中市長林佳龍與台中科大校長謝俊宏二者之間,在「產官學研」上親密互動的點滴紀實。
關心市政建設暨愛護《新華報導》的觀眾讀友,於撥冗賜閱之後,紛紛表達了很不錯還不賴的「讚」賞有加,如此「共生互利」這般「政教雙贏」的攜手合作,經過適時適切的細膩揭露,著實讓大家夥們一新了耳目、放大了視野,對台中市將來的願景與未來的展望,有了更廣一層、更深一層的確認與共識,同時也對市政推行者,乃至於市府執行團隊,有無克盡其責善盡厥職,鑿闢了一扇可據以觀察檢視其績效是否良寙?「另類」面向的市政「景觀窗」。
除了上揭對《新華報導》「錯愛」的「溢美」之詞外,本刊一些忠實的讀友,也提出了嚴正的「批評指教」,渠等質疑詰問:貴刊對林市長與謝校長之間,有關產學合作種種互動的經過均客觀屬實,惟貴刊在相關報導的內容中,曾多次直謂林市長與謝校長二人之間,有著「戰略合作夥伴」的親密關係,有關此節,我們卻完全看不到有任何客觀的顯示證據,貴刊是如何認定其二人是「戰略夥伴」?是不是刻意美化?蓄意誇大吹捧?貴刊是否失之客觀有嫌過於主觀了呢?
針對上述讀者善意的批評具體的詰詢,本刊謹先敬表感激之忱,惟必須先行稟明者,忝為媒體乙員的《新華報導》有無恪守輿論份際,堅守新聞工作立場,在觀眾讀友心坎中應早有所定見,本刊實不宜自己為自己多所辯解。惟針對熱心讀友的疑慮,本刊確有絕對的責任與義務,必須說清楚講明白,請君聽「我」細訴:
(一)擅自取捨適得其反--
老實坦誠地說,針對逕稱直指林市長與謝校長是「戰略夥伴」乙節,本刊非但沒有誇大其詞蓄意「美化」了雙方當事人,反而是因未能「據實」報導,因而「醜化」了雙方當事人,此話怎講?緣因本刊在處理此樁系列報導之事前事後,早已蒐羅到了很多很多的相關資料訊息,誠可謂是既豐富且又完整詳盡,但是本刊編輯暨專欄部門在撰文定稿付梓之前,為了增加文字上的趣味性與可讀性,必須在諸多的資料文件中詳加研閱有所取捨,不能有什麼就寫什麼,知什麼就報什麼,否則最後就成為一堆「乏人問津」沒人想看的輿論「廢紙」,甚或新聞「垃圾」。
事實上,本刊有足夠的客觀證據,支撐著林市長與謝校長二人之間確係「戰略合作夥伴」的「立論」,只怨我們擅將自認為「乏味」「無趣」的「鐵證」予以捨棄,未能「據實」揭露所以適得其反,反而「醜化」到了雙方當事人。
(二)擅行遺珠致生誤會--
攸關林市長與謝校長二人是不是具有戰略上的夥伴結盟關係之系爭乙節,本刊手中早已獲得正式的官方文件可資證明其真實,只因在篩選取捨過濾相關新聞素材「存菁去蕪」的嚴選過程中,考慮未臻周延擅作主張,未能隨文揭露「證據」,以致導致真相不明的「遺珠之憾」,本刊自承咎由自取、難辭其咎。
(三)擬再撰文釐清真相--
針對系爭「戰略夥伴」乙節,本刊確係有憑有據,絕非無的放矢,如今既然遭受到善心讀友「獨具慧眼」的不吝指教,本刊旋經虛心檢討,決定將檔案庫存中那份「枯躁」「乏味」,業已「塵封」的官方文件,爰以「林市長與謝校長的Mou」為題,公諸於世,懇請關心市政發展的對象讀友,共同一起判斷個是非公道,本刊逕指「林市長與謝校長二者之間有著密切的戰略夥伴關係」的言詞,到府是主觀的吹噓?抑是客觀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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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文字與圖說,可以說是台中市長林佳龍與台中科大校長謝俊宏二者,具有「戰略夥伴」合作關係的直接證據,也是林市長與謝校長曾經Mou的相關簡報說明。
何謂Mou?Mou是英語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的縮寫,直譯為「諒解備忘錄」或稱「瞭解備忘錄」,根據《維基百科》的解說,其定義是一種雙方或多方簽訂的備忘錄,是用來紀錄不同團體間,簽署的雙方或多邊的協議文件,它屬於一種行政協議,也具有某種法律的拘束力,可以理解為「簡單行事的條約」。也有一些專家學者認為,Mou雖然不具法律的拘束力,但只要簽約之各方意向一致,而且都能依約執行,也自然產生了一定的法律效力。
話說二年多前,林佳龍與謝俊宏這二位「民選」的首長,甫才剛剛上任未久,便立即著手磋商彼此間的「產官學研」,渠等咸認市政與校務的未來發展,必須透過「產官學研」的綿密合作,始才能落實共創臺中榮景的願景,達成理念共識的雙方,始於一○四年九月十日正式簽署了一份「合作備忘錄」,台中市政府是甲方,代表人為林佳龍市長;台中科大是乙方,代表人為謝俊宏校長,簽訂的條文共計六條(謹擷錄部分餘請參觀插圖照片內容),節略如下:
第一條:合作緣起
乙方基於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理念與服務導向為主之系所專業屬性,為提供學校資源服務社會,並呼應甲方規劃整體大臺中區發展方向,雙方同意合作共同推動執行「教育部補助大學學習生態系統創新計畫:臺中城中城-形塑臺中永續大學城」,甲乙兩方同意建立兩造長期合作關係,簽訂本合作備忘錄共同遵守。
第二條:合作內容
今甲方與乙方以此計畫核心價值為建立以城鄉創新,尋找大學與所在之城市能協力合作之關鍵議題,由師生共組執行團隊,透過創新課程、學校體制、經營模式、推廣活動及過程紀錄等方式,將城市資源引入校園,引導學生自主學習,並以師生創意與活力作為城市發展之基礎。
甲乙雙方在不影響對方正常營運及各自內部作業下,約定合作基礎以教育部計畫執行項目為主,乙方應規劃下列事項:
(一)發展以城市(台中市)為核心之學校本為特色學程。
(二)建置與串連學習據點,
(三)辦理推廣及跨界交流活動,
(四)鼓勵創作發表。
(五)建智互動平臺。
(六)擴充及提升乙方的組織功能。
除上揭條文節略,甲乙雙方團隊還提綱契領,鉅細靡遺地釐訂了執行方略構想藍圖做為「官學」雙方「戰略聯盟」的協約附件(詳如插圖照片請自行研閱),嗣後甲乙雙方遵照這一紙合作備忘錄忠實的履行著「產官學研」……。
《新華報導》因而據此認定,林市長與謝校長之間確具戰略夥伴合作關係,敢問本刊的如此讜言,是子虛烏有的憑空杜撰?還是蓄意美化的故意吹捧?懇請觀眾讀友說個公評給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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