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唾液快篩全面上路 毒駕零容忍 中警保大攔查違停車輛檢出毒駕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警政署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於本(11)月20日起全面啟用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取締毒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線上巡邏勤務自20日至24日止,共查獲吸食或持有毒品案10件,其中包括1件毒品唾液快篩陽性之毒駕案件。
保大第一中隊巡邏員警,於114年11月23日21時許,在北屯區軍榮ㄧ街發現一部自小客紅線違停,警方在攔查過程,發現車內駕駛身上散發濃厚愷他命燃燒後餘味,經警方告知毒品唾液採樣流程及相關法律權利義務後,駕駛人配合唾液毒品快篩檢測,檢測結果陽性反應,警方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2款舉發,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即時採取人車分離,避免危害用路人安全,後續將依尿液檢測結果,以違反公共危險罪(毒駕)函送偵辦。
警方表示,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投入執法後,讓毒駕行為無所遁形,未來駕駛人若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將重罰3萬元至12萬元,並吊扣駕照1至2年;若拒絕檢測,罰鍰更將高達18萬元,並吊銷駕照,且仍會追究公共危險罪與毒品等刑責。
保安警察大隊呼籲,毒品唾液快篩全面上路,警方將以最高強度執法,展現「毒駕零容忍」的執法決心,維護市民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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