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路過怎麼噴了!開門瞬間驚嚇爆表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駕駛車輛停靠路邊讓乘客上、下車時,應遵循「三步驟安全原則」開啟車門,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1、先觀察後照鏡與周邊車流,確認安全後再動作;2、採用『荷蘭式開門法』——以外側手開門,身體自然轉向後方,增加視野;3、慢開車門、先開一小縫確認是否有車輛或行人接近,再完全打開。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莊忠政接獲報案,前往文心路4段與崇德2段路口處理交通事故,員警到場後發現,該事故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1部自小客車沿文心路4段往大坑方向行駛,在靠近崇德路2段時,該部自小客車臨時停靠路邊,接著就在右後座乘客準備下車時,疑似未注意後方來車,貿然開啟右側車門,正好有1部機車從車輛右側通過,機車騎士應聲人、車倒在人行道上,致使騎士輕傷,經救護人員送醫後無大礙。
⬆️ 第五分局交通分隊長邱俊皓
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提醒,駕駛車輛上、下客貨時,車輛應在安全且不違規的地點緊靠路邊停放;駕駛人及乘客於開啟車門前,應注意後方來車及其他路況,確保安全後再開啟車門,否則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之1規定,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