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攔查註銷車輛 駕駛棄車逃逸 警鎖定對象循線追緝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員警於13日17時許執行巡邏勤務,發現一輛懸掛註銷牌照的小客車行跡可疑,立即示意駕駛停靠路旁受檢,未料該車假意靠邊後,竟突然加速逃逸,沿文心路往北方向高速竄離。該車逃逸過程中,先後在文心路沿線與5部民車發生碰撞,最終因受困車陣中動彈不得,駕駛及乘客共2人隨即棄車徒步逃離現場,所幸本案僅造成財物損失,並無人員傷亡。
該案發生後員警隨即封鎖現場蒐證,並通報交通分隊到場協助處理。經現場鑑驗,車內並未發現任何違禁物品,目前已於深夜通知車主到案,以釐清查緝實際駕駛人及同車乘客身分;另針對該車懸掛之車牌已屬吊銷、註銷狀態,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將車輛移置保管,並將對車主依法裁罰新臺幣3,6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
第四分局呼籲民眾切勿駕駛註銷或未合法檢驗之車輛上路,更不可心存僥倖、拒檢逃逸,以免因一時衝動造成他人損失及自身刑責。對於違法逃逸、懸掛註銷車牌等行為,警方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化攔查勤務,全力維護交通秩序與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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