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騎士「彎道壓車」遭移送裁罰 市議員李天生質疑做法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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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型機車騎士騎車行經彎道時,採用「壓車」方式通過,不料卻被警方開單重罰,並遭法院判決確定,市議員李天生11日質疑做法可議,引起重機騎士不滿反彈,要求警方檢討。
李天生指出,該名重機騎士行經彰化139線彎道時,2度壓車,遭人錄影檢舉,並被警方依「危險駕駛」罰單,重罰1萬8千元,吊扣車牌6個月,當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法官認定當事人係降低重心,以利過彎,難予認定危險駕駛,撤銷罰單,不料二審卻翻案維持警方裁罰。
李天生強調,考慮離心力及車身重心偏高等因素,重機騎士「壓車過彎」,避免摔車,是自然而然做法,軍警界重機騎士都有類似的舉動,警方是否要開罰?他認為,是否涉及危險駕駛,並不在壓車,而是有沒有「超速」,超速才構成違法的要件。
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鄭鴻文說明,警方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開單,同時將會考量現場狀況,包括是否蛇行、超速、和其他機車過近以及是否為經常飆車場所等因素,如有爭議,仍以法官裁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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