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再生科技涉內線交易 士檢偵辦10人交保候傳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於2026年1月22日發布新聞稿,針對偵辦樂○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涉內線交易案件,進行適度公開說明。
本署重大經濟犯罪專組檢察官董諭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於21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同步搜索被告的住處及辦公處所共14處,並帶回10名被告進行訊問。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其中10名被告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第157條之1的內線交易罪嫌。檢察官諭知被告吳○隆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被告高○眞以8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被告吳○綢以30萬元交保;被告吳○昱以15萬元交保;被告吳○澄以10萬元交保;被告吳○君以5萬元交保。其餘4名被告則獲請回。
士林地檢署表示,鑑於本案為社會矚目案件,為維護公共利益與合法權益,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有必要對外說明偵辦進度。本案的後續發展,將持續受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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