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都發局針對昨未依規申請交維和工地吊掛之建案,今日聯合稽查併祭出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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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都發局針對昨(21)日北屯區敦富路建案工地吊掛鋼筋沒封路交管,於今(22)日會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安中心共同辦理塔吊聯合稽查作業。
北屯區敦富路建案工地吊掛鋼筋沒封路交管,都發局裁處。
本案經都發局稽查確認工地並未按交通維持計畫進行,另將建築材料堆放在道路範圍,已涉妨礙公共交通及安全,且擅自變更施工計畫使用塔吊在道路範圍內進行吊裝...等違規行為,已經涉及違反建築法第64條、臺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第18條及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8條等,已依建築法第89條及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53條分別裁處新臺幣3萬6,000元及9,000元罰鍰,合計新臺幣4萬5,000元罰鍰。
現場稽查作業
另對於工地管理不善造成危險施工行為,都發局將對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移送臺中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懲戒。9,000元罰鍰。
另職安署今日亦以工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等規定,將依規於後續檢討裁處罰鍰3~ 30 萬元。
都發局指出建案工地自主管理應由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等現場主管按施工計畫依營造業法課予之職責做好督察及執行等工作,解決施工技術問題以確保施工安全,避免擴大造成公共安全疑慮或肇致傷亡,因此針對此違規事件,都發局除已對工地祭出重罰外,亦將追究工地相關人員責任,使營造業相關從業人員有所警惕,從工地安全維護做起,後續並會依規排程加強此類建築工地專案稽查,慎防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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